董事長與CEO,到底誰權力大?
董事長和CEO誰的官兒更大?你可能毫不猶豫地回答,當然是董事長啊,我們公司就是這樣的,我身邊的公司也都是這樣的。是嗎?那請問:
為什么在1985年,蘋果的董事長喬布斯,會被CEO聯合董事會成員趕出蘋果?
為什么從1999年開始,華為的任正非一直擔任CEO,而董事長是孫亞芳?
為什么2018年特斯拉的董事長馬斯克,卸任成為CEO,他說準備三年后取消董事長這個職務呢?
現在,你還覺得董事長的權力更大嗎?我們先來解釋一下董事長和CEO這對概念。
董事長與CEO,具體負責什么?
CEO是首席執(zhí)行官,英文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。
70年代中期開始,幾乎所有美國大公司都有首席執(zhí)行官。CEO的職責是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總負責人,是公司的最高行政長官。除非特殊情況,他本人也是公司的董事會成員。
CEO是個舶來品,最早就是互聯網公司跟西方學來的,中國的公司法里面根本就沒有這個名詞,我們國家一直是總經理負責制的。
如果查華為工商注冊的信息,任正非的職位就是(總)經理,只是對外宣傳的時候,他才是CEO,這是為了跟其他國家打交道的時候好溝通,因為在西方,總經理這個職位其實是級別低于CEO的。
那么,任正非怎么在很多時候也被叫作總裁呢?這又是什么概念?總裁是President,在中國的公司法里面其實也沒有。
在國外,總裁也是比CEO級別低的職位,所以對外交往的時候,任正非是不會用總裁這個title的。在中文的環(huán)境下,總裁這個詞兒不見得是個固定的職位,很多時候帶有一種身份感,所以文學作品里會說“霸道總裁愛上我”,如果要說“霸道CEO愛上我”就有點兒怪了,畢竟CEO是太正式的職位了。
再來看看董事長,董事長英文是Chairman of the Board,他其實沒有任何行政權力,根據中國的《公司法》,他最重要的權力是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,這在各國也差不多,真的不算太大的權力。本質上,董事長就像是日本天皇或者英國女王,象征意義更大些。
很多人誤以為CEO是由董事長任命的,其實不對。CEO的任用和解聘都由董事會負責,而在董事會里面,董事長和其他所有董事一樣,都是一人一票,不存在上下級的關系。
為什么有董事長比CEO權力大的錯覺?
從《公司法》看,董事長確實沒有什么天然權力,他只不過是股東們的受托人之一,那為什么給我們的感覺是,董事長都比CEO權力大呢?就連在文學和影視作品里面,也大都是董事長是最高領導。這其實是因為董事長的身份往往會和其他的身份有重疊,所以加持了董事長的權力,比如在現實中,董事長經常是由控股股東來擔任的,他本身就對公司有控制權,有時是創(chuàng)始人或者他的家族成員擔任董事長,就算股份不高,但是威望高,下屬信服他,自然就有權力。
什么時候,董事長會有一些特殊的身份加持呢?一般就是創(chuàng)立時間不長,創(chuàng)始人威望還很高,或者股權很集中,控股股東權力很大。你看在中國,公司普遍創(chuàng)立時間不長,并且股權非常集中,所以才會感覺董事長往往是權力最大的,很多中國的董事長做的其實是西方的CEO做的行政工作;相比較而言,在美國,很多大型公司已經歷經了好幾代領導人,股權也高度分散,這時候公司的發(fā)動機其實是CEO這個最高行政長官,而不是董事長了,董事長往往就是起到一個監(jiān)督和組織召開董事會的作用。
你現在應該理解為什么CEO有的時候顯得權力很大,有的時候又顯得權力沒那么大了。其實越是成熟的公司治理結構,董事長和CEO越是一種平等而且相互制約的關系。如果非要比較他倆的權力,其實最后是看董事會的其他成員支持誰更多些,比如喬布斯當年雖然是創(chuàng)始人身份加持的董事長,但并不是控股股東,他和CEO斯卡利的戰(zhàn)略矛盾爆發(fā)以后,大多數董事會成員支持斯卡利,所以喬布斯就不得不退出了。
兩職分離還是兩職合一?
CEO和董事長的關系這么飄忽不定,有什么是確定的呢?很簡單,如果你看到有一個人,是這個公司的董事長兼CEO,那一般就是這個公司絕對的一號人物,除非是極特殊的情況。
因為董事長是董事會里面的核心人物,董事會對于CEO有任用、監(jiān)督、解聘的權力,而CEO是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總負責人,這兩個職位由一個人擔任,那權力不就翻倍了嘛?
但是這樣,又會引出公司治理的下一個問題,那就是董事長和CEO兩職合一好,還是兩職分離好呢?
兩職合一的例子很多,比如京東的劉強東,百度的李彥宏,360的周鴻祎,新東方的俞敏洪,小米的雷軍這些都是,兩職分離的企業(yè)也不少,比如阿里巴巴、現在的微軟、特斯拉、星巴克等等,也都是好企業(yè)。你說合一好還是分離好,還真不太好說,這是個在公司治理領域經常被爭論的問題。
兩職合一的支持者認為,董事長兼任CEO有助于提高決策效率,有利于企業(yè)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環(huán)境,如果分離可能會導致企業(yè)領導權力的模糊,造成雙頭領導。支持兩職分離的觀點是,如果董事長兼CEO,那么董事會的監(jiān)督功能必然會減弱,CEO的機會主義行為就會增加,損害企業(yè)的利益。
雙方都能在現實中找到支持自己觀點的數據和證據,所以這個結論是模糊的。比較公認的觀點是,情境化的因素在這里面有重要作用,你看在動蕩的環(huán)境中,或者企業(yè)處在急速成長和需要變革的階段,企業(yè)是很需要強有力的領導者的,這時候兩職合一是合理的,前面提到的阿里、微軟、特斯拉和星巴克在創(chuàng)立之后相當長的時間里面,其實都是兩職合一的;但是在平穩(wěn)的環(huán)境中,尤其是公司規(guī)模比較大的時候,兩職分離雖然會損失些決策效率,但是可以對管理團隊有更好的監(jiān)控,對于企業(yè)的平穩(wěn)發(fā)展更有利。
從2001年到2018年,在標準普爾500強公司里面,兩職分離的公司比重已經從26%上升到了50%,所以董事長和CEO分別由兩個人分別擔任,目前來看是個趨勢。
在中國,政府也希望引導兩職分離,所以證監(jiān)會有相關的規(guī)定,雖然并非強制性,但也起到了效果,中國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和CEO兩職分離的比例能達到75%以上。
總結:
第一,CEO是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總負責人,是公司的最高行政長官,董事長是董事會的核心人物,負責監(jiān)督經理層和組織董事會工作。
第二,他們的權力職責和公司所處情境因素有關的,了解他們在公司的定位,有助于我們理解公司的發(fā)展階段和管理需求。
權力是一場博弈,最好看的劇情,永遠都是勢均力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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